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昨日(17日)發布《關於服務保障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若干意見》並指出,對因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引發的金融民商事糾紛和涉金融行政糾紛,探索由上海金融法院實行集中管轄。
意見稱,對涉科創板證券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行為引發的涉眾性民事賠償糾紛,選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審理、先行判決,發揮示範案件的引領作用。
要依法懲治涉科創板刑事犯罪,妥善處理涉科創板證券交易過程中因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欺詐行為引發的民事賠償糾紛,切實保障科創板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發行上市制度。
同時,上海法院還將支持投資者保護機構探索建立證券公益訴訟制度,依法提起股東代表訴訟和證券支持訴訟。
《經濟通通訊社駐滬記者林雯婕18日上海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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