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宣布,獲發展局局長授權進行深水埗區兼善里/福華街 發展項目,並在今天出版的政府憲報刊載了這項決定。
項目是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規定,以發展項目形式進行,於去年9月24日開展,並隨即展開了為期兩個月的項目公布期,諮詢公眾意見。期間,市建局收到一般意見及反對意見的陳述書。市建局及後考慮了意見書及評議了反對意見,並於今年2月22日將項目連同當局對該等反對書所作的評議,呈交發展局局長考慮。發展局局長經考慮市建局呈交的項目、任何沒有撤回的反對書及意見、市建局所作的相關評議,以及對因實施項目而可能會帶來的影響作出的評估,才作決定。
*如有異議,可在7月25日前提出上訴*
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對項目提出反對的人如因發展局局長授權市建局進行項目的決定而有異議,可於下月25日或之前,向上訴委員團秘書提交上訴通知書(副本須送交發展局局長)提出上訴,有關提交上訴通知書的資料可於「上訴委員團(市區重建局條例)」的網頁下載和索取。
市建局會在上訴期屆滿時沒有收到任何上訴,或如有上訴,在所有上訴已被駁回的情況下,向項目內的業主發出收購建議。在完成收購物業手續後,市建局會向合資格的住宅租客提供特惠津貼或安置安排。
《經濟通通訊社24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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