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河控股(00498)公布,對於早前通告有關出售公司一間附屬公司全部股權及股東貸款,由於買方未能根據該協議於完成日期或之前支付原購買價餘額,其已嚴重違反該協議。毀約後,買方曾向賣方作口頭查詢,要求進一步延後完成日期,以於昨日或之前向賣方部分支付原購買價約2000萬元,並於完成日期由第三方按若干融資安排支付餘款。廖先生(就出售事項向公司轉介買方的一名人士)已於2022年8月10日向公司支付合共100萬元作為誠意金,致使公司於建議部分付款日期前暫緩採取任何行動。
公司表示,於今天,賣方未曾如上文所述獲作出任何部分付款,故賣方已接受毀約,賣方將沒收該協議項下及有關出售事項的所有已支付款項,該協議亦已相應終止。賣方保留權利就其因買方違約或違反而可能蒙受的一切損失及損害提出索賠。
公司提及,於2022年7月29日,出售集團一名員工接獲中國地方稅務機關的電話,指一名身分不明人士帶同若干杭州公司文件的影印本前往中國稅務機關,嘗試促使將杭州公司的股權轉出出售集團,而集團概不知悉亦未同意有關行動。杭州公司已即時向中國稅務機關澄清當時概無杭州公司股份獲授權轉移,而杭州公司亦無向中國稅務機關派出任何代表。
公司表示,儘管出現企圖欺詐,杭州公司的所有權並無出現變動,亦指此事顯然是該名人士企圖進行商業欺詐及盜竊行為,試圖在未得賣方同意及授權且未根據該協議支付原購買價情況下轉移杭州公司股權。因此,公司已向香港警方報案,公司將把賣方收訖付款全數存入就此事宜代其行事的律師行(作為託管人)的賬戶,以待解決有關事宜。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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