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上午在高等法院開審,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的交替罪,他否認全部控罪。
唐英傑去年7月1日在灣仔,涉嫌駕駛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並涉衝向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及交替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預計審訊15日。唐英傑一方早前就審訊不設陪審團,提司法覆核敗訴,之後提出上訴,亦遭上訴庭駁回。
*司法機構報警指有人庭內拍攝*
案件由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審理,杜麗冰在一開庭就表示,留意到有人在開庭前於庭內拍攝照片,司法機構已報警處理,她提醒在場公眾及記者,在法庭絕對不可攝影或繪圖,否則或干犯法例,可能會被檢控。
《經濟通通訊社23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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