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報道指,三名審理唐英傑案的國安法指定法官接獲電話恐嚇,警方表示在昨日下午接獲法院職員報案,指司法機構受電話滋擾及恐嚇,案件暫列刑事恐嚇,交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跟進。
司法機構表示,事件已交由警方跟進,現時不適宜評論。發言人又說,司法機構高度關注事件,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應受到嚴厲譴責。
律政司發聲明重申,法官行使司法權力時,必嚴格依據適用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並受到《基本法》保障,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被人恐嚇並威脅其人身安全,特區政府必定嚴正執法,絕不容忍無視法紀及損害法治的卑劣惡行,警方會將不法分子早日緝拿歸案,保障社會安寧。
《港區國安法》首宗案件最近在高等法院裁決,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作為交替控罪的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共3罪。3名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昨(27日)裁定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罪名成立。
《經濟通通訊社28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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