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爾街日報》引述知情人士透露,中國政府正計劃在香港和澳門出台新的法律,可能會禁止在這兩個城市的外國實體和個人遵守針對中國的制裁措施,預計這條新法律將與中國內地的《反外國制裁法》類似。
事實上,把《反外國制裁法》納入香港和澳門《基本法》附件三,或已提上議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下月17至20日召開,將審議增加香港和澳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議案。消息指,會涉及將《反外國制裁法》適用於港澳。
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通過《反外國制裁法》,條例列明,外國國家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以各種借口對中國進行遏制、打壓,對中國公民、組織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干涉中國內政,中國有權採取相應反制措施;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決定將直接或者間接參與制定、決定、實施歧視性限制措施的個人和組織,列入反制清單。
《經濟通通訊社29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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